“门前三包”包得了吗?
走在城区的大小马路上,大家可以发现大小门店、单位的门框上沿角都钉挂着“门前三包责任单位”的牌子,牌子上清楚地写上包卫生、包绿化、包秩序的字样,初看还觉得没什么新鲜,因为“门前三包”早有所闻。但细想起来,又觉得有些不解。按照当前依法行政的要求,我质疑:“门前三包”包得了吗?
我认为,我们城区现行的“门前三包”,是一项于法于情于理都不符合的行政行为。为什么这么说呢?主要是执行此项三包任务的主体不合法、不合情、不合理。就城区包卫生、包绿化、包秩序的内容来看,内容丰富,关系复杂,任务繁重。就目前来说,三包起码涉及城管、环卫、绿化、公安、交警、工商、卫生、交通、建设等十多个部门。管理职能交叉,就是专门的执法部门还难以管理,而一个门店、单位,甚至店中仅有的几名老头、小姐又如何去管呢?有什么资格去管?可见,“门前三包”是一项不合法、合情、合理的行政行为。
根据目前城市管理的状况,我的看法是,要依法取消目前这种不合法、不合情、不合理的“门前三包”,统一组织专业的行政执法队伍,实行城区管理的“门前三统”,即:统一队伍、统一职能、统一管理。目前的“门前三包责任单位”,也只能改称为“门前三知责任单位”,由政府职能部门落实这些单位的责任,做到对自家的门前知卫生、知绿化、知秩序,掌握有关情况,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。